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金科兴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国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 兴达路办事处人工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机械化清扫服务

2.3 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采取一年一招标的方式)

2.4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

2.5 标段划分:4 个标段

标段 位置 施工模式

一标段四环内人工清扫+机械清扫
二标段四环人工清扫+机械清扫
三标段四环外人工清扫(马渡村、来童寨村、皇岗庙村)生活垃圾清运
四标段四环外人工清扫(马渡村、来童寨村、皇岗庙村除外)+机械清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项目服务;

3.2 投标人(联合体)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体名称以各省市颁发名称为准) ;

3.3 财务要求:

3.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4.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网页上需有查询日期(注:如果由于“信用中国” 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人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相关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至少有一项合同签订日期在 2019 年 1 月 1日以来,类似道路保洁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内部不受限)(提供承诺书)。

3.7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项目服务;

3.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体名称以各省市颁发名称为准) ;

3.3 财务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3.2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4.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网页上需有查询日期(注:如果由于“信用中国” 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人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相关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合同签订日期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道路保洁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7 本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0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内容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南国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ngtgczx@163.com)即可,(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张老师:17513130624 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4.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金科兴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中段牛顿国际 B 座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0371-86567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 5 号楼 B 座 8 层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7513130624

电子邮件: hngtgczx@163.com

THE END